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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指南

2018-07-24 23:02:38  浏览次数: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办结时限

当日办结

日常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贷款发放业务截止时间16:0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  上午 8:30—11:30  (仅限民生路办事大厅)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具有规定的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7.个人信用良好记录。

8.对于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还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如共同还款人为父母其中一方,另一方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配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联机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借款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共同还款人1张;
8.借款人6分简体方章1枚;

9.借款人哈市建行/交行银行卡原件(信用卡除外);
10.异地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证明》原件及缴存公积金6个月流水;
1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副高以上女职工提供盖公章的任职文件/职称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2.办理担保手续3.贷款发放

办理地点

民生路办事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马家街服务大厅: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客服热线:12329

民生服务事大厅:87010491

马家街服务大厅:53633651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复印件均要求A4纸复印,复印件为办理担保及征信查询使用。
2.借款申请人共同还款人、配偶须到现场授权征信查询。

3.未婚子女与父母合贷的,需父母和子女共同到中心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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