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基数调整办理指南
2018-09-05 08:42:00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缴存人基数调整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依据 |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六、十八条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二十五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十五条 |
办理条件 |
单位每年1月起,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和规定的缴存比例,重新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比例。 |
申请材料 |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服务事大厅) |
办理地点 |
民生路服务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马家街服务大厅: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其他注意事项 |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五人以上需报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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