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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基数调整办理指南

2018-09-05 08:42:00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缴存人基数调整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法定依据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六、十八条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二十五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十五条

办理条件

单位每年1月起,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和规定的缴存比例,重新核定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比例。

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服务事大厅)

办理地点

民生路服务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马家街服务大厅: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五人以上需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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