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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账户关联办理指南

2018-09-05 08:44:38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缴存人账户关联(个人账户合并)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法定依据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三条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第十三、十四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三十八条

办理条件

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手续,每个职工只允许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审批单》加盖调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为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路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

民生路服务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马家街服务大厅: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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