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账户关联办理指南
2018-09-05 08:44:38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缴存人账户关联(个人账户合并)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依据 |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三条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第十三、十四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三十八条 |
办理条件 |
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手续,每个职工只允许保留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
申请材料 |
1.《住房公积金审批单》加盖调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为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路服务大厅) |
办理地点 |
民生路服务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马家街服务大厅: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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