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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2019-06-27 09:06:49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租房提取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手机APP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请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无房情况证明查询》原件。

3.《居民户口薄》原件;已婚职工夫妻未在同一户口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职工还须提供《离婚证》原件。

4.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5.仅提取人配偶可代为办理,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3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路办事大厅)

办理地点

民生路办事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1.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2.《无房情况证明查询》有效期一个月。

3.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现行最高额度为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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