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2019-06-27 09:06:49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租房提取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手机APP办理 |
办理条件 |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申请材料 |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无房情况证明查询》原件。 3.《居民户口薄》原件;已婚职工夫妻未在同一户口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离异职工还须提供《离婚证》原件。 4.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5.仅提取人配偶可代为办理,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原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3个工作日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路办事大厅) |
办理地点 |
民生路办事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其他注意事项 |
1.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2.《无房情况证明查询》有效期一个月。 3.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现行最高额度为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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