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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办理指南

2019-06-27 09:05:23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共同还贷人)可以提取。

申请材料

1.提取人及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基本信息(需银行扣款一个月以后),自出具日期起一个月内有效(贷款基本信息具备贷款人姓名、贷款总额、余额、银行有效印鉴、打印日期)。

4.如果提取人为贷款人配偶(或共同还贷人),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

5.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6.仅提取人配偶可代为办理,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原件)。

*同笔贷款首次提取的,借款人本人必须到场授权查询个人征信。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路办事大厅)

办理地点

民生路办事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1.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在贷款结清前,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合计。

2.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的,须到市公积金中心打印贷款余额单。

3.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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