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2019-06-27 09:07:12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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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手机APP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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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重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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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解除劳动关系(减编)证明。 3.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4.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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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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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手机APP办理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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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
即时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周六 上午8:30-11:30(仅限民生路办事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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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民生路办事大厅: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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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 |
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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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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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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