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单位变更(内部转移)
2020-10-20 14:40:55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缴存人单位变更(内部转移) |
办理方式 |
窗口、网厅办理 |
法定依据 |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二十条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十三、十四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三十五条 |
办理条件 |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且调出和调入单位均在本中心缴存的,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 |
申请材料 |
1.《住房公积金审批单》加盖调出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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