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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2024-08-09 15:15:52  浏览次数: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设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附件《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第一条第三款:“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受理条件 1.缴存人个人账户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非注销状态。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中心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材料 (办理该业务所需全部材料。若已开通线上办理且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1.缴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办结时间 实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转3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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