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指南
2020-10-20 14:33:34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办理条件 |
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共同还贷人)可以提取。 |
申请材料 |
*同笔贷款首次提取或历史提取过程中未现场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的,借款人本人必须到场授权查询个人征信。 1.提取人及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基本信息(需银行扣款一个月以后),自出具日期起一个月内有效(贷款基本信息具备贷款人姓名、贷款总额、余额、银行有效印鉴、打印日期)。 4.如果提取人为贷款人配偶(或共同借贷人),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 5.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6.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提取人本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其他注意事项 |
1.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在贷款结清前可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合计。 2.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市公积金贷款的,须到市公积金中心打印贷款余额单。 3.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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