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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业务指南

2020-10-20 14:34:46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手机APP办理

办理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重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解除劳动关系(减编)证明。

3.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4.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提取人本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手机APP办理

1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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