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建及翻建提取业务指南
2020-10-20 14:35:52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
大修、自建及翻建提取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办理条件 |
大修、自建及翻建自有住房(不包括装修) |
申请材料 |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对应提供一下一种材料: A.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 房款发票; B.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 产权证书,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 C.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 证书、房屋危险鉴定为 C 级或 D 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3.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4.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原件)。 5.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提取人本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2.受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
其他注意事项 |
1. 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 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出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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