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未再就业
2024-07-29 15:53:59 浏览次数: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未再就业 | |
设立依据 |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
受理条件 | 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满6个月未再就业。 |
办理渠道 |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中心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
申请材料 |
(办理该业务所需全部材料。若已开通线上办理且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1.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提取人本人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3.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4.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
办结时间 | 3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转3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