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提取
2024-08-09 15:18:47 浏览次数:
老旧小区改造提取 | |
设立依据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第四点第(一)条: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
受理条件 | 缴存人符合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并取得相关手续资料。 |
办理渠道 |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中心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
申请材料 |
(办理该业务所需全部材料。若已开通线上办理且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1.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提取人本人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所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5.所装电梯分摊费用发票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6.有效个人支付凭证原件; 7.缴存人配偶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配偶名下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8.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
办结时间 | 3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
服务电话 | 12329转3 |
网站 | www.hljszgjj.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