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24-07-24 09:50:34 浏览次数:
省直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第7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上限及缴存额上限
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46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350元。
二、调整时间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自2024年1月开始调整,2024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三、汇、补缴办理事宜
需要调整缴存基数上限并补缴的单位自2024年7月23日起可到我中心办理或者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办理汇、补缴业务所需要的《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5人以上需提供电子版)可登录中心官方网站(www.hljszgjj.org.cn)下载。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