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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单位变更(内部转移)

2020-10-20 14:40:55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缴存人单位变更(内部转移)

办理方式

窗口、网厅办理

法定依据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二十条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十三、十四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三十五条

办理条件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且调出和调入单位均在本中心缴存的,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审批单》加盖调出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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