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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2020-10-20 14:41:34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办理方式

窗口、网厅办理

法定依据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四十八条

办理条件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经办人应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手续。

申请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依据下列一种情况提供材料:

1.单位办公地址迁移、单位经办人变更的:

A.《住房公积金审批单》加盖原公章,单位经办员身份证原件。

2.单位名称、单位法人、基本结算账户变更的:

A.《住房公积金审批单》加盖公章。

B.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C.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D.单位更名(或法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单位:

中心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系统”查询登记信息即可,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凡是纳入“多证合一”的企业,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同监管系统》的查询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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