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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开户登记

2020-10-20 14:41:55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缴存单位开户登记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法定依据

1.事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条

2.办理条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十四条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167号第十五条

3.申请材料依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哈房公委发[2010]2号)第七条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51号

办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

1.《单位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单位:

中心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系统”查询登记信息即可,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凡是纳入“多证合一”的企业,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同监管系统》的查询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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