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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自建及翻建提取业务指南

2020-10-20 14:35:52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大修、自建及翻建提取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大修、自建及翻建自有住房(不包括装修)

申请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对应提供一下一种材料:

A.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

房款发票;

B.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

产权证书,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

C.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

证书、房屋危险鉴定为 C 级或 D 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3.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行或交行的一类借记卡原件。

4.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薄》原件)。

5.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提取人本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承诺书》。(代办人应为提取申请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单位经办人,并提供提取申请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其他注意事项

1. 已办理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 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出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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