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暂停业务办理的通知
2025-06-24 14:59:18 浏览次数:
省直各缴存单位、职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结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利息。为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结息工作,现将我中心业务办理时间调整如下:
1、自6月27日起,暂停办理跨行提取、商品房贷款发放、商转公贷款发放、法院扣划、异地转移以及汇、补缴等跨行业务。
2、6月30日线上业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网厅、手机APP)暂停服务;15:00服务大厅暂停服务。
3、7月1日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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